| 针对前阶段部分省市出现非法飞行、虚高报价、恶意竞争等非正常现象,甚至引发飞行事故,中国航协新近颁布法规,对飞行单位进行集中整治。按照中国航协《热气球商业飞行行为准则》的规定:“开展热气球商业飞行的单位,必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从事热气球商业活动的资质,并已在中国航协备案。”敬请在与飞行单位洽谈业务时,要求其出示合法资质证明(主要有:单位注册证书、航空管制部门的空域许可文件、国家民航总局颁发的飞行员执照、中国航协会员证书及热气球注册证书等),并可向中国航协查询求证,若发现非法飞行单位及虚高报价、恶意压价等扰乱正常市场行为的,请及时向航协、空管及其它有关部门举报! 中国航协电话:010-67050855、67050822
同时根据航协要求,我俱乐部飞行活动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全国统一价!
|